網友爆汪小菲是「離婚家暴男」提醒大S小心!

NOW news 2010/11/01 記者朱錦華/綜合報導

大陸《新快報》報導,大S跟汪小菲認識20多天即閃電訂婚,卻存在著不少疑團。許多網友紛紛出來爆料。昨日(31日)又有有網友爆料說,汪小菲曾結婚生女,於3年前離婚。由於他「無財又負債」,連分手費都沒給!

汪小菲是離異家暴男?

最先爆出兩人訂婚消息的某知名論壇上,一名稱作「魚戲蓮葉上」的網友繼續爆料,稱汪小菲其實是「離異、有女、無財、負債家暴男」。並提醒大S小心步上李湘與賈靜雯的後塵。

據該帖描述,汪小菲曾跟一名酒吧女結過婚。「他3年前就和前妻關某離婚了,當時他女兒汪某月才剛滿1歲。離婚原因是夫妻感情不和,據男方稱女方以懷孕強迫其結婚,雙方並無任何感情,而且女方無正當職業(在酒吧里混而認識的'女招待),婚後惡習多多,對長輩非常不孝順,脾氣性格都很差。女方則控訴男方家暴以及不管家庭。在外面鬼混,聯合公婆欺負她,只因為她生了個賠錢貨。」

該網友稱這起離婚官司就發生在自己曾工作過的法院,當時汪小菲稱自己跟關某雖然領了結婚證書但沒辦喜酒,所以他們家根本不承認關某是他們家媳婦。 而且當時領證也是被女方懷孕所要脅,所以認為自己跟關某沒什麼關係,請求法院判決廢止兩人法律上的婚姻關係。

此外,汪小菲自稱沒有財產,他的生活費都是母親給的,而且名義下雖有產業,但基本處於負債狀態,其個人資產基本為零,所以無夫妻共同財產。 法院調查後,證實他所說基本屬實,其個人確實無資產,平時所用所花都是母親給的生活費,所以其前妻關某未能分到他的財產。

最後法院判決女兒歸女方撫養,汪小菲負擔女兒每月生活費1000元直到其18歲為止。當時汪小菲的前妻關某聽到判決後在法院哭得死去活來,一句一句「騙子」的罵汪小菲。

該帖像一顆威力不小的「炸彈」瞬間就炸開了,不少網友認為「大汪戀」前景堪憂。

據知,大S和汪小菲10月29日從上海飛北京跟張蘭見面吃飯,準婆媳第一次見面,大S就送上名貴的愛馬仕包包,逗得張蘭很開心。對此,網友則有另一番解讀,指汪媽媽其實也是為兒子找了個「靠譜有錢」的女友而開心。「以前總是自己給兒子生活費,現在好了,兒子找了個有錢的明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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