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感情失和爭吵 婦人攜女燒炭被訴
中廣新聞網 2010/10/23
桃園縣一名江姓婦人因和老公爭吵,今年九月涉嫌帶著孩子準備燒炭自殺,所幸警方據報後,將兩人找到,才倖免於死;桃園檢方則依家庭暴力防制法等案,將江姓婦人提起公訴,並請法院予以量處適當之刑。(李明朝報導)
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,桃園縣一名江姓婦人,因為和老公感情問題常常爭吵,今年九月間,雙方又因有沒有外遇問題起了口角衝突,江姓婦人的老公打電話要求她回家解釋,江姓婦人不堪老公的責難壓力,精神陷於不穩。
江姓婦人開車接回年僅四歲的女兒下課,途中她的老公多次打電話,雙方電話中還是發生口角爭執,江姓婦人情緒低落、憤怒,分別跑到藥房;超商買了安眠藥和木炭等物,再傳送輕生訊息給她的老公。
起訴書中指出,江姓婦人恐其自殺,幼小孩子無人照顧,萌生攜女同死的決意,跟著孩子投宿在一家汽車賓館燒炭。
江姓婦人的老公接到簡訊訊息,報警來處理,警方循線查出可能所在的位置,經過過濾在汽車賓館找到兩人,才讓江姓婦人跟孩子倖免於死。
桃園檢方全案偵查終結,依家庭暴力防制法等案,將江姓婦人提起公訴,並請法院予以量處適當之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