偷裝追蹤器窺女 判賠10萬
中國時報 2010/10/19【王志宏/高雄報導】
陳姓男子與李女有感情糾紛,為掌握李女行蹤,在其機車安裝衛星追蹤器,藉此窺探對方私生活,被機車行修車時發現而露餡。李女因此報警,陳男被高雄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三個月,得易科罰金,並應精神賠償李女十萬元。本案仍可上訴。
陳男表示,對方是他的婚外情女友,他常到女方住處,可自由進出停車場,沒想到對方結交其他男友,不甘心才會在機車裝追蹤器,且對方還欠他很多錢未還。
李女則說,對方追求他不成,轉而不斷騷擾。不過,法官詢問李女是否曾與陳男出去吃飯或看電影,李女均拒絕回答,因此法官認為,陳男說兩人曾是男女朋友關係,並非全然無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