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家被宣告死亡 警幫受家暴婦「復活」

【聯合報╱記者羅緗綸╱新竹報導】 2010.10.04

「什麼!我死了嗎?」台東縣籍李姓婦人屢遭家暴,9年前離家,她的前夫不但向警方報案她失蹤,還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,新竹縣警方3天前找到她,才意外發現她在法律上是「早已不存在」的人。

新竹縣新豐分駐所警員吳靖國追查1件肇事逃逸案,肇事車主不知去向,但同車搭載李姓婦人在現場,警方昨天找到她查證;她報出姓名、年籍資料,警方人員上網查證比對,嚇了一跳,因為李婦早被宣告死亡,一度懷疑她可能冒用他人資料;警方昨天帶著她捺指紋,比對資料,確定她身分,今天將帶著相關資料前往戶政事務所協助她塗銷死亡註記,幫她恢復身分。

李姓婦人得知自己早被法律宣告死亡,一會慶幸說:「我寧願沒身分」,甚至抱怨:「警察為什麼找出我」、「最好沒人知道我」;她說,離家後來到新竹,獲一對老夫婦收留,過去9年她到處打零工,大都在工地做粗工或雜事,她表示,一個人生活,很好,沒必要被找到。

李姓婦人委屈地說出她昔日不幸的婚姻,她常遭前夫暴力相向,9年前她離家,未再與任何家人、親友連絡,就是不希望被找到;直到警方找上門後,她才知道前夫先提報「行方不明」,又在她「失蹤7年」後,向法院聲請宣告死亡。

李姓婦人乍聽到自己被宣告死亡時,先是愣了一下,隨後表示「這樣也好」,隨後也怪警方「為什麼找出我」;警員告訴她,沒身分證很不方便,將協助她登記「復活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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