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S夫婦駁家暴 《蘋果》判賠400萬
中時電子報 2010-10-01 蕭博文、朱梅芳/綜合報導
小S、許雅鈞(Mike)不滿《蘋果日報》3月14日報導家暴傳聞提告,士林地院認為《蘋果》查證時,足以懷疑消息來源真實性,仍執意報導,「毀人形象」,判《蘋果》與總編輯馬維敏連帶賠償夫婦倆各兩百萬元,並登報道歉。據悉,官司期間,小S承受莫名壓力,連被蚊子咬都不敢聲張,怕又被做文章。
《蘋果》以「小S否認遭家暴」等標題,在頭版大幅報導她過年時傳遭家暴,撥打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,也被北市家暴防治中心列為高風險家庭,甚至通報大安分局處理後續。為此,夫妻倆提告求償1億,並要求登報道歉。
法院調查,《蘋果》稱消息來自大安分局員警,卻無法舉證,且報導中稱大安分局否認此事、新生南路派出所與家暴中心不願證實,證明記者採訪時無法證實家暴,卻仍以道聽途說寫成報導,所以判決《蘋果》賠償400萬,並以16號字體在《蘋果》頭版,刊登道歉聲明1天。
小S、Mike昨說:「謝謝法官還我們一個清白,金額其實不是重點。」Mike說,400萬元捐給社會需要幫助的人。友人說,這半年來,觀眾或多或少以「她老公會打她」的形象看小S,Mike則被貼上「他是會打人的老公」標籤,夫婦承受許多壓力和委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