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戀曲變調 老來互罵互告
【聯合報╱記者白錫鏗╱台中報導】 2010.09.19
原是情侶的老牌藝人「石喬」、「陳莉」感情交惡,本名呂清源的「石喬」,指控本名陳秋蘭的「陳莉」在第四台節目指他是「愛情騙子,禽獸不如」,訴請賠償精神慰撫金;台中地院判決陳女要賠十萬元。
呂清源在五○年代步入歌壇,在黑膠唱片時代,個人出了四十多張專輯,做過多部電視劇、電影的主題曲;去年他榮獲「中華民國著作權人協會」第一屆愛迪生音樂藝創家榮譽博士,台中縣長黃仲生也頒發「台中縣之光」表揚。
呂清源與陳秋蘭原為男女朋友,曾在第四台「鄉親來逗陣」節目搭檔,後因細故分手。
前年三月,陳秋蘭接受「鄉親來逗陣」主持人蔡明昭訪問,指呂清源「外表古意(老實的意思),我才被騙,他是個心思不正的愛情騙子,禽獸不如的魔鬼」;並指呂專門在吃人,騙吃騙喝。
呂清源憤而控告陳秋蘭、蔡明昭妨害名譽,台中地院判處陳女拘役五十日、得易科罰金;蔡以十萬元與呂和解,獲判緩刑。刑事判決後,呂清源又提起民事損害賠償,要求陳女賠償精神慰撫金一百萬元,並刊登道歉啟事。
陳秋蘭辯稱,她在節目的陳述情節均實情,可受公評,是不希望別再有女人受害。但法官認為陳女是人身攻擊,非屬可受公評之事。
法官查出,呂與陳女原為情侶,因感情糾紛,互為攻詰,呂也曾誹謗陳女名譽被判刑過,認定是兩人因感情私怨所生爭端,判決陳女應給付十萬元,但不須登報道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