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員想北縣調北市 慫恿元配離婚
台視新聞 2010/9/15
重婚合法,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?台北市消防局大湖分隊一名許姓消防隊員,被妻子指控,慫恿她辦假離婚,請調到台北市後,就不肯再恢復婚姻關係,而且還另外娶了一位韓姓女子,元配告上法院,法官卻判兩個女子「都是合法的妻子」,元配乾脆自首當初是假離婚,許姓消防員也依偽造文書、通姦、重婚三條罪名遭到起訴。
涉嫌與元配假離婚之後又再娶,一位許姓消防隊員傳出和兩個老婆的三角關係,前一段婚姻沒離成,又結了一次婚,因為和前妻當初離婚手續僅有蓋章簽名沒有見證人,所以不具法律效力;不過戶籍上恢復單身的許姓消防員再娶的二任妻子也沒有違法,造成了同時擁有兩個老婆的情形。
當初元配願意離婚,原來是為了要配合先生從台北縣調職到台北市離家比較近的區域,由於消防人員有一向特困調職申請,條件之一要與配偶離婚,就能優先請調。
離婚雙方彼此認知不同,許姓消防員自認恢復單身因此再娶。
元配自首當初離婚並分合法,法院也因此判決許姓男子恐怕犯了偽造文書、通姦、和重婚三項罪名,工作表現良好的消防隊員,齊人之福沒得享,官司之禍倒先上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