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擁5戶籍、4身分證 河南女不知與誰離婚
NOW news 2010/08/15 大陸新聞中心/綜合報導
七夕情人節來臨之際,甜蜜的氣氛正在彌漫。但俗語說「人有悲歡離合,月有陰晴圓缺」,江西有男子網婚被法院判「精神外遇」解除婚姻,深圳有二奶告情人,索賠帳由大婆買單。河南一名女子的經歷更奇特,她因遭家暴要求離婚,但丈夫有5個不同戶口、4個身分證,法院無從判定其真實身分,離婚也離不成。
香港《明報》引述《大河報》報導,1999年,大學畢業剛參加工作的李芳,與自稱大學教授、副主任醫師的萬有(化名)相識,兩人很快在萬有老家河南周口領了結婚證。不過,李芳婚後才發現丈夫是個連自己名字都寫不好的文盲,並隱瞞結過兩次婚、有4個孩子的事實。不僅如此,李芳的丈夫還用多個名字、多個戶籍進行社交活動。
李芳表示,她本是漢族,「女兒出生後上不了戶口,老公以已有4個兒女、違反計劃生育為由,給我們母女重新又辦了個回民戶口,遷到鄭州。」李芳因忍受不了萬有經常毆打她,2008年向法院起訴離婚,官司一直拖到本月4日再開庭,萬有突然出示他給李芳辦的假戶口簿和身分資料,法官當即休庭,要求李芳向公安機關核實真實身分後再申請離婚。
李芳無奈地說:「婚前萬有辦過3個身分證和戶口,婚後他自己又辦兩個戶口,以前他在周口非法行醫被公安機關查過,後來又到鄭州改個名字叫萬永昇。由於我有兩個戶口兩個名字,老公有5個戶口4個名字,法院無法確定身分,不予判決。」
根據大陸「戶口登記條例」規定,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。河南言東方律師事務所主任閆斌指出,「若某人有兩個以上的戶籍,是違反行政法規的,應盡快到公安部門辦理除籍手續」,李芳和丈夫的身分複雜,法院有權對其起訴不予受理或暫不審理,建議先把雙方的身分資料在公安機關核實後再向法院提起訴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