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對母施暴 子女支持離婚勝訴
自由時報 2010/08/12〔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
雄院審理離婚官司,柯婦遭家暴10多年,甚至一出門就被丈夫懷疑偷情,3名已成年子女皆支持媽媽離婚,並指家裡是很恐怖的地方,讓他們對婚姻產生害怕,法官因而判決柯婦勝訴。
結婚近30年的柯婦指出,其夫生性多疑,並有暴力傾向,因懷疑她與人有染而痛下毒手,甚至不顧情面,在3名子女面前,將她打得吐血,經過幾次教訓後,她變得不敢隨便出門。其夫近期更變本加厲,為隱匿行蹤,意圖「欲擒故縱」,故意將他的機車停放別處,並把原應放屋外的鞋子放進屋內,佯裝不在家的假象,讓她瀕臨精神崩潰,不得不求助醫生,已達到不堪同居虐待的地步。
被告則否認其妻控訴,指有些傷害行為是10年前的事,不該當做離婚理由。並說,因家裡機車太多,放門口阻礙通行,所以停放他處;至於鞋子放進屋內,只是有時忘記脫鞋而直接進屋。
被告表示自己年屆耳順之年,身體狀況不如從前,現又因胰臟炎所苦,產生視網膜病變,視力幾近失明,行動不便,其妻卻無情無義訴離,是否因其身體大不如前而欲遺棄,大可明言,其堂堂男子漢不會阻擋她所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