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押家暴歹子 讓父親過好節
【聯合報╱記者范榮達╱苗栗報導】 2010.08.09
31歲男子陳國文遊手好閒,上個月向父親要錢不成,涉嫌毆打70歲老父成傷,法院核發保護令,還威脅要離家費10萬元,檢察官昨天父親節拘提他到案,聲請法院羈押,讓陳父能好好過個父親節,陳父得悉兒子被聲押,高興地說,希望這次他能悔改,出來以後好好做人。
警方調查,陳國文有毒品、竊盜、傷害、槍砲、詐欺、公共危險等前科,整天遊手好閒,酒後經常向父親伸手要錢,要錢不成就暴力相向,上月中他再次持螺絲起子刺傷父親。
陳母勸阻,也遭打傷住院,陳父因此聲請緊急保護令,並躲到其他兒子家裡,未料,陳國文3天前收到保護令,並沒有改過,次日就找父親,威脅要離家費10萬元,否則要放火燒全家。
檢察官認為陳國文涉嫌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,且行徑惡劣,有再犯之虞,昨天指揮警方拘提陳國文到案,檢察官偵訊後,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、家庭暴力防治法,聲請法官羈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