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椒抹眼鼻虐睡妻 家暴夫被求重刑

中國時報 2010-08-01【陳志賢/台北報導】

 四十六歲林姓男子長期對妻子家暴,竟趁妻子熟睡之際,抓了大把胡椒粉,塗抹在妻子的眼睛、鼻子,妻子禁不起刺激與疼痛,從床上驚醒大叫,檢察官認為林某以胡椒粉「虐妻」手段太超過,依傷害、強制罪起訴林,還請求法院要從重量刑。

 起訴書指出,去年與妻子感情不睦的林姓男子,僅因細故在住處將妻子壓制在地上,拳打腳踢,導致妻子背部及手臂多處瘀傷及擦傷。林妻事後赴醫院驗傷,並據此聲請家暴案件保護令。

 但保護令審核期間,林某去年十二月在住處與妻子爭執,妻子一再要求他離開房間,林反將房門上鎖後對她施暴。

 兩天後,林某再趁妻子晚間熟睡之際,先到廚房抓了一大把胡椒粉,將胡椒粉灑在妻子眼睛及鼻子上,再來回塗抹,胡椒辛辣刺激,讓妻子劇烈疼痛而驚醒大叫。事後林妻因不堪受虐,偷偷錄下丈夫施暴後的對話錄音,向檢方提告。

 檢方認為,胡椒粉本屬極為辛辣刺激之物,只以微量進入人體眼部,或由鼻腔進入呼吸系統,都足以造成身體疼痛不適,更何況林某是以大量胡椒粉塗抹在妻子眼睛及鼻孔,讓妻子遭受劇烈刺激疼痛,已構成傷害罪。

 另檢方依據法院保護令,發現林某長期施暴及虐妻的行逕,除了對林妻造成極深痛苦,不良影響甚至已延及下一代。

 檢方表示,林某否認犯行,不見悔意,且應訊時均能立即反應,對答流暢,思路清楚,除能申辯,更會飾詞卸責,沒有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情形,不容輕恕,請求法院從重量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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