逃家妻討房 老榮民訴離婚

【聯合報╱記者李蕙君╱台東報導】 2010.07.23

83歲曾姓老榮民的妻子無故離家25年,最近回家,要求老榮民將房子過戶給她,且享有終身俸權利,老翁難忍妻子的無理要求,以「未公開宴客」的理由向法院訴求婚姻關係無效獲准,但贏得訴訟老榮民擔憂妻子報復,已連續遷居3次。

曾姓老榮民於67年與喪偶的25歲唐姓女子結婚;當時曾姓老榮民是軍官,向部隊申請結婚許可後,找了兩名友人當證人就到南投縣草屯鎮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。

曾姓老榮民表示,結婚後與妻每有爭吵,妻就離家數日,曾經兩度離家後回來便懷孕,生了兩名子女,他明知子女並非他親生,仍忍了下來,並視子女為親生小孩般照顧,在6年前將戶籍遷出。最近她返家,要求他將房子過戶給她,享有繼承他終身俸的權利。他生氣向台東地院提出婚姻無效訴訟,獲判勝訴。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