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7年不夠癢 12年才真癢

台灣新生報 2010/07/18

倫敦「每日郵報」(DailyMail)網站昨天報導,傳統而言,愛與感情會隨著幻想的破滅與失望而消逝。但撐得過「七年之癢」夫妻,最好別太得意。根據調查,現代婚姻真正威脅是「十二年之癢」。

該報指出,大多數離婚案件都是夫妻在一起生活十年多之後才離異。

越來越多人把分手原因歸咎於「日漸疏離」或「不再相愛」。

經濟不景氣給家庭帶來壓力,過去二年,以此原因仳離的夫妻成長了四倍。

逾四分之一離婚案件依舊是婚姻出軌。「七年之癢」理論其實是根據性感女神瑪麗蓮夢露(MarilynMonroe)在一九五○年代主演的同名電影。

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(GrantThorn-tonaccountancygroup)針對英國九十家大型家庭紛爭律師事務所記載的案例作調查,結果呼應去年公布的數字,婚姻關係很可能在持續到快十二年時才離異。

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法庭暨調查事務部的朗沃斯(SallyLongworth)說:「這多少破除了婚姻會在七年後失敗的古老神話。」

他說:「不可能有任何科學理由,能解釋為何有婚姻成功、有的卻失敗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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