賈靜雯、孫志浩當庭簽離婚協議書

自由時報 2010-07-12〔記者劉志原/台北報導〕

賈靜雯與孫志浩結婚4年,去年傳出婚變,賈靜雯今在法庭內,含淚與孫志浩簽下離婚協議書,雙方今起恢復單身,賈靜雯同意歸還與孫志浩共有的中國上海豪宅產權,孫志浩則放棄原向賈靜雯請求贍養費2600萬的主張。

 雙方在離婚及贍養費部分已達成和解,但關於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,雙方都不放棄,法院訂於8月針對監護權歸屬問題開庭。

 賈靜雯離開法院時,僅說「謝謝大家的關心」,孫志浩同樣也不願回應媒體,僅說「留給愛發言的人去講吧」。

 賈靜雯婚姻路並不順遂,她未婚懷孕後嫁給孫志浩,臨盆之際,孫志浩被爆載辣妹出遊,後來還傳出婆媳不合,還一度傳出婆家要求梧桐妹驗DNA以確定是否為孫家的種,不久後更爆出老公泡夜店等傳言,2人婚變傳聞不斷。

 去年賈靜雯即悄悄在台灣提離婚訴訟,今天再度開庭,賈靜雯及孫志浩均親自出庭,2人在法庭內火爆爭執,孫志浩的父母也出庭,但並未與賈靜雯同時在法庭內見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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