毆妻罵妓女 家暴夫被休

【聯合報╱記者饒磐安╱板橋報導】 2010.06.18

蔡姓男子長期酒後毆妻、罵太太「妓女」並詛咒她被車撞死,還用情趣用品性虐太太,兒女向他要錢反而被罵「去吃大便」。蔡妻不堪丈夫長期暴行,在子女鼓勵下向板橋地院訴請離婚獲准,脫離廿年多的婚姻暴力陰影。

50歲的蔡妻向法院主張,她和丈夫結婚26年,丈夫長期失業,不僅未負擔家計還在外欠債,甚至長期酗酒後打她、砸毀家具,罵她「妓女」及詛咒她「出去被車撞死」,行房時還用情趣用品虐待她成傷;她為年幼兒女著想,忍氣吞聲不敢告訴娘家。

丈夫曾在20年前因毆打妻子成傷,寫下悔過書說如果再打她願無條件離婚,兒女也歸妻子所有;她一直保留這份悔過書,未料丈夫故態復萌,且愈來愈過分。

蔡的兒女證稱,父親長期失業,都靠母親賺錢養家,小時候向父親要錢反被罵「去吃大便」,並指證父親長期酒後毆打母親,他們從小飽受家暴陰影折磨;如今長大成人,支持母親離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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