抽菸、點蚊香薰妻逼離婚 法官駁回
NOW news 2010/06/10 地方中心/台中報導
為了逼妻子離婚,這名丈夫居然用香菸和蚊香燻太太,台中市一名建築師認為和太太價值觀差異太大,感情冷淡,三年內兩度向法院訴請離婚;不過,妻子說丈夫明知道她怕菸味,卻故意在家裡抽菸、點蚊香,要把她燻走,法官認為,兩人雖然婚姻破裂,但丈夫應該負起的的責任比較重,駁回離婚的訴求。
一般人點蚊香是為了燻蚊子,台中這位建築師卻是為了把結婚14年的太太趕走逼她離婚,47歲的杜姓建築師原本和在大學任職的太太同住一棟大樓,但兩人感情生變後,雖然還沒離婚,但雙雙搬離這個傷心地,鄰居對他們的感情世界也無從了解,鄰居表示,因為他們都是上班族,彼此點頭而已沒有深交,並未注意到他們吵架的情形。
杜姓丈夫說和太太價值觀差異很大,加上工作都很忙,一個月見面不到五次,他還經常睡在客廳,兩人幾乎已經沒有夫妻之情,三年前提出離婚;不過,妻子卻說丈夫要求離婚被拒絕後,明知道她聞菸味會頭痛、心悸,就故意抽菸,還不准她開空窗戶空調,她氣得申請家暴保護令獲准。
之後丈夫趁她不在家,又故意關起門窗在家裡點蚊香,把整間房子燻得到處是煙霧,就是要讓她聞到受不了,接著再提出離婚,妻子拍照存證告先生違反保護令,兩人鬧上法院,雖然杜姓男子辯稱點蚊香是要燻蚊子,不是要對太太精神虐待。
但法官不採信,認為兩人婚姻破裂,先生的過失責任比較大,判定不得離婚,杜姓男子逼迫太太離婚的計謀無法得逞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吳竣翔、張智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