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暴父粗口辱罵 妻兒怒提告

自由時報 2010-05-12〔記者林良哲/台中報導〕

台中市朱姓男子毆打妻子,妻子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,朱某跑回家怒罵妻子和兒女,更對未成年兒子說:「你的陰莖比較大,會讓你媽比較爽!」法官認為此語已對妻子構成騷擾,判處朱某拘役50日、緩刑2年。

判決書指出,去年9月,46歲朱某毆打楊姓妻子左胸成傷,台中地方法院核准保護令聲請,法官要求朱某在保護令期間,不得向妻子實施家庭暴力或騷擾。

沒想到,今年2月間,朱某還是吵鬧怒罵妻兒,妻兒不滿提起告訴。

法官審理時,朱某後悔自己的言行,向妻兒道歉並請求原諒,妻子也表明願意給丈夫機會,並向法官求情。法官雖考量家人原諒他,但還是認為他騷擾妻子,違反保護令相關規定,判處拘役、緩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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