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死第三者 檳榔攤老闆娘判8年半

自由時報 2010/05/05

坦承妒火中燒 揮刀

〔記者余瑞仁/桃園報導〕去年11月28日發生在桃園市永安路的「大老婆反擊」刺死介入家庭的檳榔西施案,行凶的40歲檳榔攤老闆娘李女坦承因妒火中燒而殺人,桃園地院法官考量她因丈夫外遇造成重度憂鬱症,酌予減刑後昨天將她判處8年6月徒刑。

判決指出,李女與林姓丈夫結婚近20年,育有3名子女,97年5月間林某結識28歲的張怡芬,發生婚外情,林並於去年5月間與張女合資開設轟動檳榔攤。

李女發現丈夫與張女有曖昧,曾警告兩人,嗆聲如果繼續交往,要開除張女,但因小情敵有老闆當靠山,對大老婆的警告不理不睬,林某也因此與妻子逐漸疏遠,去年11月28日上午,李女與丈夫再度為此發生口角,林某撂下狠話「再胡鬧就離婚!」導致李女前往醫院看精神科,隨後前往檳榔攤與張女攤牌。

判決指出,李女前往檳榔攤時,兩女一見面就爭執互毆,李女打開機車置物箱想找大鎖反擊,發現生魚片刀,於是持刀朝張女腹部猛刺,張女逃至隔壁五金行,李女衝入又追殺數刀,造成張女身體多處穿刺傷、大量出血倒地不起,李女將刀子放回機車置物箱後又返回五金行內,向五金行老闆表示「現在我沒帶刀」,隨即掌摑張女、猛扯頭髮,並猛踹一腳後騎車離去。

罹憂鬱症 法官酌予減刑

警方據報到場處理,經目擊者告知李女犯案,隨後將李女查獲到案送辦。

法官審理時李女坦承犯行,法官調查發現她因受到丈夫外遇的家庭變故而罹患憂鬱症,失控殺人時因精神障礙對於違法行為的辨識能力減低,因此酌予減刑。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