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家暴)好膽帶走阮某…醉鬼嗆警後 點火燒了家
聯合新聞網 2007/07/26 記者:記者周宗禎/台南縣報導
台南縣男子施南輝前晚在家發酒瘋,並恐嚇妻兒,員警要將他妻兒帶離時,施南輝對警方嗆聲「好膽帶走阮某、恁爸就放火燒厝」(你敢帶走我太太,我就燒房子);說著就把機車牽進屋裡點火引燃,還對警方說「燒自己的厝哪裏犯法?」
員警立即逮捕四十六歲的施南輝,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。另因施南輝的家人作證他常恐嚇家人,另依違反家暴法函送偵辦。
承辦員警說,包括施南輝在內,多數人可能不曉得在自己家放火,也觸犯了公共危險罪嫌,而且刑責非常重。依據刑法,放火燒毀現有人居住的建築物,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施南輝的鄰居說,施南輝清醒時言行正常,但他酗酒成性、酒品又差,酒後常在街頭大呼小叫、四處嗆聲,嚇得眾人走避。前天深夜酒後施南輝又在大叫,嚇得妻兒跑出門,並引來左鄰右舍圍觀。員警據報趕到後要帶離他的妻兒,施南輝竟揚言只要敢帶人走,他就放火燒屋。
員警以為施南輝只是發酒瘋,決定先把他的妻兒帶走,等他酒醒再說。不料警車才載人離開,施南輝一頓臭罵後,竟把停在門前的機車牽進自家一樓客廳推倒,汽油漏滿地,接著把點燃的香菸丟向地板,一下子就烈焰沖天,還發出爆炸巨響。
鄰居以為施南輝點瓦斯自殺,立即打一一九,消防人員迅速趕到滅火,發現施南輝在一樓陷入火海前,早就跑上二樓「避難」,他還說「燒自己的厝哪裏犯法」?
承辦員警強調,施南輝曾有酒後駕車的公共危險前科,一旦他酒醉就「啥米攏不驚」,要不是他的妻兒及時被警方帶離,後果可能不堪設想。
員警說,施南輝每回酒醉,就把妻子視為奴僕,動輒恐嚇。他的妻子表示,自從施南輝失業後,常藉酒裝瘋,喜怒無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