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00萬要離婚 老公收錢又反悔

【聯合報╱記者呂開瑞╱桃園縣報導】 2010.04.18

桃園縣從事科技業的蘇姓女強人遭家暴,花一千三百萬元想了斷婚姻,丈夫拿錢後卻反悔,以檢舉她逃漏稅和盜用軟體要脅,要她再付兩千多萬元,她以丈夫眼中只有錢訴請離婚勝訴。

桃園地院調查,在家族科技公司擔任總經理的蘇姓婦人,經營電腦周邊產品相當出色,和丈夫結婚十年後婚姻出現危機。

她向法院指出,丈夫心情不好就拿她出氣,經常對她拳打腳踢,因顧及子女而多次容忍,但丈夫得寸進尺,去年五月間無故對她施暴,當著孩子的面把她拖到臥房毆打、用枕頭悶住臉部,還揚言要開瓦斯同歸於盡。

蘇姓婦人說,她擔心丈夫情緒隨時會失控、危害全家,想花一千三百萬元「買」離婚,丈夫原先同意,但收了錢後卻拒絕離婚,後來還數度威脅要檢舉她逃漏稅、盜用微軟軟體等,向她勒索兩千三百萬元,她認為丈夫實在太超過,於是向法院訴請離婚。

地院審理時,蘇女丈夫否認為錢反目,聲稱夫妻感情很好,婚後不斷送妻子昂貴禮物,家暴事件後,已向妻子道歉,還熬中藥讓妻子復元,更無以檢舉逃漏稅和盜用軟體要求妻子再給錢。

法官傳兩人的兒子作證,孩子說看過父母吵架打罵,蘇姓婦人也提出丈夫傳送的簡訊,內容有警告「要舉發其逃漏稅及違反智慧財產權」,法官認為被告心中已無夫妻情義,兩人誠摯相處的基礎已不存在,判准離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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