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家暴)夫砸鐵桶罵去死 妻獲保護令

【聯合報╱記者段鴻裕/苗栗報導】 2007.07.24 0



李姓男子與妻子今年5月間,因管教小孩發生爭執,男方丟碗筷、鐵桶砸傷妻子左臉頰,造成4公分撕裂傷,還罵妻子「去死」,他指妻子「也叫我去死」,苗栗地方法院昨天裁定給予張姓妻子通常保護令一年,男方不得騷擾。



苗栗地方法院指出,李姓男子和張姓妻子育有1個小孩,5月中旬因為管教小孩發生口角,進而爭執,張指控丈夫拿碗筷、鐵桶丟她,她閃避不及被鐵桶砸傷左臉頰,還被阻止不得報警,丈夫還叫她「去死」、拿石頭作勢要丟她。



李姓男子則稱,拿水桶要嚇妻子但「不小心弄到」她左臉,並指因妻子吵著要離婚,回家對小孩子發脾氣,把小孩子的筷子丟掉,雙方互推才發生吵架,也將碗筷等「丟來丟去」;他否認蓄意傷害妻子。



法官審酌張的臉頰有約4公分的撕裂傷,認為受傷當時血流如注,傷勢非輕,如果只是拿水桶不小心碰到,不至於傷得這麼嚴重。



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