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用女兒買的洗碗精 竟遭家暴
中國時報 2010-03-29 【鮮明/台中報導】
一名曾到國外留學的吳姓美語女老師,僅因母親擅自使用她買的洗碗精、偷看她第四台付費等細故,竟多次抓著母親頭髮施暴,經吳母聲請家暴保護令,吳女前晚又故意將雜物堆在母親房間門口。警方接獲母親報案,昨將吳女依違反保護令送辦。
警方調查,廿九歲的吳姓女子曾到加拿大留學,現任職美語補習班老師,平時與父母同住在台中市甘肅路,不過,吳女與母親感情不睦,曾有對母親施暴的紀錄。
吳母昨天接受採訪時,談到女兒情緒仍顯得相當激動。她說,女兒從小就被丈夫寵壞了,長大後住在家裡,從不給她生活費,不高興就亂摔東西,還動輒對她打罵。
吳母說,有一回,她只是因使用女兒買的洗碗精,竟被狠狠抓住頭髮導致頭皮受傷。此外家中第四台是女兒付費,女兒平時不准她看第四台,有一次她看電視被逮到,女兒竟大發雷霆,再次對她施暴,還將衣服、器具全摔到地上。
吳母去年底向法院聲請保護令,原要求女兒搬出去、不得靠近她,但法官僅限制女兒不得對她有任何侵害。前天深夜,吳女將大批雜物搬到母親房間門口堆放,還向母親嗆聲說「妳去報案啊」,吳母忍無可忍,向警方報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