覬覦豐厚財產 狠夫支解富婆

【世界日報/上環23日電】 2010.03.23

一名坐擁多幢物業的貿易公司女東主,懷疑第二任丈夫覬覦其豐厚身家,多次慫恿她北上投資斂財不遂,遂痛下殺手,將女事主騙回內地將她勒死,再支解棄下沙井;然後以女死者證件在其銀行戶口提走100多萬元,還貪得無厭持借據要女死者子女代還近千萬元,結果天網恢恢終被內地公安拘捕,並起回殘肢,女事主人間蒸發兩月終水落石出。

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,慘遭狠夫支解的富婆林凡,51歲,在上環文咸東街開設經營回收廢料貿易公司,育有一子一女分別20及19歲,在美國讀大學。林婦93年離婚,至98年與湛江男子陳德倉(49歲)結婚,並於2003年申請他來港定居。

林婦經營有術估計身家達數千萬,中港兩地共擁有十多幢物業,她除將其中兩個香港物業送給陳外,另三個物業亦與他聯名擁有,但陳只是替她收租和送遞文件,其他生意財政則不由他過問。

報導稱,惟第二任丈夫對林婦身家虎視眈眈,曾多次慫恿她到內地投資,表示自己在內地認識不少高幹,交遊廣闊可助她一把,但林婦一一婉拒;丈夫不甘心而進行謀財害命大計,首先騙林婦到內地洽談保險生意,她不以為意上當,並於1月15日下午5時許,與陳一起離開上環公司,自此人間蒸發。

根據死者子女轉述內地公安調查所得,林婦當日被陳帶到廣東省湛江市胞姊舊居,他將妻子綁起後,搜掠其回鄉卡及內地提款卡等文件,並逼她說出密碼,翌日( 16日)便將林婦勒死,繼而用軍刀將妻子分屍,包括頭顱、四肢和身軀共六件,之後將殘肢掉進屋外一個沙井內。

報導又稱,林婦失蹤三日後,公司秘書致電林婦身在美國的一對子女,兩人聞訊後曾致電姓陳後父查問,當時他自稱在廣州,推搪有事在身不能回港處理,林子女立即飛回香港尋母,並在1月20及21日分別在灣仔警署和深圳口岸公安局報案;香港警方在1月23日發出林婦相片尋人,當日陳返回香港,各人之後再到深圳公安局錄取口供。

陳返港後突然向林子女出示一張聲稱是林婦2003年寫給他的借據,指林婦欠他986萬元並註明「母債子女還」;至2月20日,一對子女經舅父追查,發現林婦在中山的銀行戶口被人提走了100多萬元,於是向公安局報案。

公安翻看中山銀行閉路電視錄影帶,發現2月17日到銀行持證件轉賬的正是陳德倉,公安在3月17日通知陳到公安局交代事情,陳到達後隨即被捕並供認殺人分屍;至3月19日,公安終在兇案現場的沙井中撈出殘肢,案情終告大白。

慘遭狠夫支解,並且棄屍沙井的富婆林凡,共有兩段婚姻;十多年前的第二段婚姻,令她從一無所有走向發達之路,然後身家暴漲,婚姻卻再次破裂,原因又是一個「錢」字。這從兇手殺人之後,竟肆無忌憚向死者子女出示一張近千萬元的欠單,可見一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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