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人妻視訊性愛 險被索百萬

自由時報 2010/03/22

〔記者何瑞玲/台北報導〕視訊網路性交是透過視訊,各自自慰以求性滿足,實際並無肉體接觸,但一不小心卻會招惹大麻煩。

男子原被告妨害家庭

曹姓男子與人妻黃女網愛,卻遭黃夫控告妨害家庭,偏偏黃女又自承外遇,害他一審被判有罪,曹男不服上訴後,黃女翻供,指是丈夫教唆她咬對方入罪,若事成,丈夫將向對方索求100萬元民事賠償,並答應和她離婚;法官審酌黃女在一審證稱曹男胸口有手術疤痕,與實際不符,且2人做愛的汽車旅館地點也不對,認為供詞可信,判2人無罪。

人妻翻供 稱老公教唆

曹男則告黃夫誣告、詐欺,但檢方認為黃夫是根據2人曖昧電子郵件及黃女坦承外遇而提告,屬合理懷疑,偵結不起訴;曹男不服聲請再議,被高檢署駁回。

曹男氣憤說,根本沒和黃女有實體外遇,一審卻被檢方認為「毫無悔意」求刑1年,而一審法官也未勘驗他的身體特徵,甚至查不到指控的外遇做愛地點的汽車旅館,單憑黃女供述就判他6個月徒刑,他幾乎對司法失去信心,幸好二審判他無罪,總算討回公道。

曹男說,與黃女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後,進行「網愛」自慰,也互傳電子郵件,97年突遭黃女丈夫控告妨害家庭,並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。

網愛男女 最後判無罪

曹男表示,他與黃女「網愛」,都是在一對一聊天室「想像」做愛,根本沒有實際性行為;一審時黃女自承外遇,指證曹男胸口有手術疤痕,且2人10次外遇都在土城汽車旅館,曹男反駁,被法官認為無悔意,判曹6個月、黃女3個月徒刑。

二審時黃女改口,且法官勘驗曹男胸口,確無手術疤痕,而一審指證外遇地點的汽車旅館,在土城查不到,改判2人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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