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準時6點開飯 遭夫扯髮撞牆
自由時報 2010/03/15〔記者鄭淑婷/台北報導〕
「6點前一定要回家!」「煮飯要3菜1湯!」一名男子對妻子採軍事管理,每天按表操課,妻子沒做到即遭辱罵,甚至虐打,妻子隱忍20多年後訴請離婚,法官傳喚兩人子女,子女異口同聲「爸媽離婚較好」,法官判准離婚。
妻隱忍20多年 訴離獲准
台北縣洪姓婦人結婚23年,她指控,其實婚後1、2年丈夫就變了,經常對她冷言冷語,甚至怒罵她三字經、「垃圾」、「豬狗不如」,尤其丈夫訂下很多不合理的規定,像是每天傍晚6點前要回到家、6點準時開飯、晚餐要3菜1湯、菜色不能太差等等。
洪婦說,20多年來她動輒得咎,早已身心俱疲,但為了孩子隱忍下來。去年11月4日晚上,她因沒在6點開飯,慘遭丈夫扯髮撞牆,壓頭入水中快無法呼吸,好不容易掙扎出吸氣,又被丈夫以毛巾壓住口鼻,當時覺得「他失控了」,認為這婚姻不能再繼續下去,才會向法院訴請離婚。
連子女都贊成離婚
洪婦丈夫不願離婚,向法官承認那天有打妻子,但純粹是因為曾看到妻子與男性友人一起在房間修電腦,那天要妻子做事被拒才動粗。至於一些規定,是為了讓小孩回家有晚餐吃,說了很多次妻子不聽,有時會要她下跪、拿棍棒威脅,但並沒有真的打。
不過子女作證表示,爸媽的觀念差距很大,經常意見不合,像爸爸習慣吃3菜1湯,媽媽如果煮粥就會被嫌,父母親對穿衣服的看法也南轅北轍,離婚對他們比較好。板橋地院綜合各造說法與事證後,判准這對夫妻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