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離家又提告 8旬夫訴請離婚判准
中央社 2010/03/08
(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8日電)台中市1對結褵30載的夫妻,妻子不但離家出走,還不斷告丈夫遺棄、偽造文書、竊盜等。80歲的丈夫忍無可忍,訴請離婚。台中地方法院判准離婚。
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民事判決書指出,姜姓夫婦於30年前結婚,育有子女,但姜妻民國96年間攜次子離家出走,未曾返家,期間還至少5次對丈夫提出刑事訴訟,指控丈夫遺棄、偽造文書、竊盜及傷害等。
80歲的丈夫憤而提出離婚訴訟,並請求妻子賠償非財產上的損害新台幣290萬元。離家出走的妻子則辯稱,丈夫長期未給付生活費用,且次子常遭其他兒子毆打,才攜次子居住於他處,並非不履行同居義務。
法官調查發現,姜妻不與丈夫溝通,又對丈夫提起多起刑事訴訟案件,次子與父母已生活20年,又提不出受到家暴證據;法官不採信女方說詞,認定丈夫已身心俱疲,雙方感情既生裂痕難以回復,判准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