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師拐小6女上床 新婚1個月被訴

自由時報 2010/03/03 〔記者傅潮標/苗栗報導〕

苗栗縣1所國小外聘的郭姓社團男老師,98年與所指導的小6女學生師生戀,並兩度發生性關係,女學生的母親知道後怒告。擁有碩士學位的郭某,1月間才新婚。檢方昨天偵結,將他起訴。

31歲郭姓男子當時還未婚,外型帥氣,在這所學校擔任音樂社團指導老師大約1年,與這名早熟的小6女學生,經常透過MSN聊天。女學生情竇初開,對郭頗有好感,瞞著家長和他交往,發展為不倫「師生戀」。

98年5月24日上午,郭以觀賞音樂演奏光碟片為由,邀請女學生到他的租屋處,在她同意下,發生性關係。當天下午,開車載送女學生回家途中,兩人前往汽車旅館再度性交。

女學生事後向同學透露此事,最後被其他老師知悉,學校展開調查。男老師坦承與女學生1天內兩度有性行為,但宣稱是出於女學生自願,沒有強暴脅迫。校方在事發後解聘郭、永不錄用,並依法通報。

檢察官調查,雖然雙方你情我願,事後郭也賠償女學生的母親50萬元和解,但因刑法規定,與未滿14歲的男女性交,處3年以上、10年以下有期徒刑,檢方依法仍將郭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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