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挾持親生兒女 為挽回同居女友

自由時報 2010/02/06

〔記者吳世聰/嘉義報導〕待業中的江姓男子為挽回出走的同居女友,要求她限時返家未果,涉嫌挾持2人所生的一對2歲及3歲的幼童,揚言同歸於盡,警方勸導、柔性對峙長達5小時,一度還「假撤離」安撫,最後趁江某精疲力竭攻堅制伏,救出幼童,化解危機。

嘉義警方說,前天晚間6時30分許,接獲民眾報案,指江姓男子(26歲,有殺人未遂素行),挾持親生的一對2歲男童及3歲女童在2樓的房間內,揚言要對孩子不利,同歸於盡。

警方得知,江是與女友感情糾紛情緒失控,卻連絡不上他的同居女友前來安撫。去年也曾發生類似的事件,由江所熟識的縣議員劉敬祥苦勸化解,因此,警方找上劉敬祥電話與他溝通,但警方靠近時,江又要求警消撤離。

警方一度假撤離安撫

現場指揮的分局長李繼平怕刺激江某,造成孩童的傷亡,指示警消人員「假撤離」,不要出現在江的視線內,緩和情緒,消防人員則架起氣墊,以防萬一。

警方「以時間換取空間」,要求江母不斷打電話,近11時許,江嫌接電話時,語氣顯得疲憊,警方研判,江某累壞快睡著了,於是慢慢接近,踢破房門攻堅,順利壓制江某,巨響驚醒2幼童,失聲大哭,警方在屋內發現大、小水果刀2把。

警方調查,失業中的江某,4年前與育有1男1女的柯姓女友同居,2人再生1男1女,但經常吵架,10天前,柯女負氣帶著與前夫所生的兒女離家。

前天中午,江因男童吵鬧,打了孩子一巴掌,造成左臉頰瘀傷,他打電話給柯女,限時晚上6時前返家,否則要對孩子不利威脅,但柯女未出面,江因而失去理智。對此行為,江低頭不語,只說是不小心誤傷兒子。警方偵訊後將他移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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