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奇隆證實已離婚 不提贍養費

【聯合報╱記者江祥綾╱桃園報導】 2010.01.28

10年未在台灣公開演出,吳奇隆昨天為台視「超級巨星紅白藝能大賞」演出自北京返台,由於他與大陸女星馬雅舒離婚後都不願正面談論此事,昨天終於親口證實兩人確實已在去年8月辦妥離婚手續。提及贍養費問題,吳奇隆稱:「我做一個男人,該給的都給了。」但他婚變後不出惡言,支持度也跟著看漲,吳奇隆坦言:「我只是做一個比較厚道的人。」

掛著大墨鏡的吳奇隆一出關就與粉絲熱情互動,記者關心他感情現況,吳奇隆坦言工作量非常大,3個月內拍完10部電視、電影,又投入春晚演出,接下來還有電影動畫等幕後工作,感情問題無暇思考。

是否可能再婚?吳奇隆說:「沒想過,這不是你能預測的。」因與馬雅舒長時間分隔兩地,他坦言婚姻是該花時間經營,只是外傳他給前妻豐厚贍養費,他卻反問:「我沒做錯事,為什麼要用這個字(贍養費),這是給做錯事的人用的。我做一個男人,能給的都給了。」

不過昨天陸媒又傳出陳志朋與羽球選手傳緋聞,吳奇隆驚訝說:「是嗎?我不知道。」睽違10年終於在台灣公開演出,他也說:「很開心,會用享受的心情表演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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