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討30萬 女陪睡抵徵信費

自由時報 2009/12/30

〔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〕女學生「阿麗」(化名)為尋找張姓網友討回被騙的30萬,委由網友林忠儒代尋,竟同意林某要求做愛支付徵信費,「阿麗」自行找到張某,而不願再支付「性關係」給林某,但林某多次以簡訊恐嚇要她穿護士制服不穿內衣、內褲赴約,又搶走「阿麗」的機車鑰匙,林某被台中地院依恐嚇及強制罪判處6個月徒刑。

判決書指出,阿麗95年元月在網路認識男子林忠儒,雙方發生性關係,此期間阿麗與張姓網友有金錢糾紛,林某得知後誆稱他有黑道朋友,阿麗以為遇到貴人,委由林某代為找人。

但林某表示,找人需花費,只要阿麗繼續與他發生性行為抵償即可,阿麗不置可否,期間阿麗約一週多則3、4次、少則1、2次為林某性服務。

97年3月間,張某主動打電話到阿麗打工的診所,雙方見面後,同年5、6月間,阿麗表明已找到張某,不願再赴約與林某發生性行為,但食髓知味的林某還想佔有阿麗的肉體,竟奪命連環call,傳「一點半不來,就等醫院通知來看妳弟弟」、「妳弟弟被砍不要怪我」等恐嚇簡訊,還要求「可穿內衣不要穿內褲」等,光是97年12月15、16日就高達40幾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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