傅崐萁假離婚 政院撤副縣長任命

華視新聞 2009/12/23

花蓮縣長傅崐萁任命「前妻」徐榛蔚擔任副縣長,與中央大鬥法出現轉折,內政部長江宜樺說,兩人雖然離婚但仍有共同養兒育女的事實,認定離婚無效,痛批傅崐萁有洞就鑽,報請行政院撤銷任命案。

傅崐萁任命自己的妻子當副縣長,天下哪有這麼好康的事情,就算內政部之前認定合法,但在民意的強烈反彈下,部長江宜樺一早態度堅決,不買自家人的帳,認定傅崐萁違法任命。江宜樺決定硬起來在於找到法源,依民法第八十七條,認定傅、徐兩人通謀虛偽表示"假離婚"無效,明顯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、撤銷任命,還得裁處1百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鍰。

只是兩天前內政部次長簡太郎還說離婚合法,如此內政部大轉折,在於江宜樺痛批傅崐萁有洞就鑽、規避利益,內部才翻遍法源來大鬥法,諷刺的是政府在批評傅崐萁的同時,別忘了四年前台東縣長鄺麗貞與被迫下台的吳俊立,兩人風光出席上任記者會,簡太郎還是監交人,如此鬧劇,四年過後,內政部不知捕破網只會罵人,麻痺的官僚體系,恐怕也得打50大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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