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3年僅見過2次面 小夫妻辦離婚1小時搞定

NOW news 2009/11/13 大陸新聞中心/綜合報導

在古代,婚姻由父母作主,男女雙方通常要到結婚當天才會見面,但東莞市一對「80後」的小夫妻更誇張,結婚3年不僅沒住在一起,還只在登記與擺婚宴時看過對方,現在兩人鬧離婚,在法院調解下完成手續,整個過程不到一小時。

《廣州日報》報導,東莞市一名莫姓男子在父母主持下,於2006年4月17日結婚,對象是一名廣東雲浮籍的馬姓女子,但兩人婚後始終沒有同住。莫男表示,他對馬女一直不了解,平常也沒聯繫。而馬女則說,她與莫男的夫妻關係「名存實亡」。

最後莫男與馬女達成共識,到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訴請離婚。近日,在法官調解下,兩人順利解除夫妻關係。由於莫男與馬女沒有生兒育女,也沒有同居,因此沒有子女撫養問題及財產問題的紛爭,整個離婚過程在一小時內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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