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養老村不理妻 8旬翁訴離敗訴
自由時報 2009/10/25
翁控妻愛賭揮霍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劉姓八旬老翁跑去高級養老院,一住4年半,卻指控妻子愛賭博、被騙錢,並訴請離婚,但妻子否認賭博,反控劉某有鉅額存款,卻只顧自己養老享福,不管她死活;高等法院認定,兩人婚姻出現破綻錯在劉某,判劉敗訴,不准離婚。
高院指錯在劉翁
劉某委任律師王治魯表示不服判決,將上訴三審,至於他的妻子,因未聯繫上而無法得知其看法。
劉翁指出,和楊婦69年結婚,婚後她沉迷於賭博,對他的生活不聞不問,還將他投保20年期滿的保險金2百萬元拿去賭博,被男牌友騙光,讓他痛心疾首。
劉翁說,因他已逾80歲,生活起居無法自理,94年3月搬進桃園的長庚養生文化村至今,他當庭埋怨楊婦:「每次只知道來文化村要錢,未關心過我」,故訴請離婚。
楊婦否認劉的指控,劉某娶她時已年逾50歲,2人年紀差一大截,但她未嫌棄劉,她只是和鄰居打麻將消磨時間,但劉一再指責她沉迷賭博,又嚴格控管她的生活開支,出國旅遊也不讓她隨行,94年3月,自己搬進長庚養生文化村,曾長達一年不給她生活費。
楊婦難過表示,她有重聽,找不到工作,生活陷困境,最近劉才每月給她3千元當生活費,但不足以維生。楊婦認為,劉某不管她的死活,2年來到文化村探望劉某10多次,均遭拒絕,甚至要服務人員騙她說已經搬走,她因為無法生活才將劉到期的2百萬元保險金供做生活開銷,並無被男牌友騙錢一事。
楊婦告訴高院合議庭,她不願離婚,盼劉某搬回家裡共同生活,或接她入住文化村彼此照顧,「但劉都拒絕」;楊婦說,劉有鉅額存款,在文化村有休閒活動、良好醫療等照顧,劉是嫌棄她才要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