劈腿拒分 偷拍性愛逼女友就範
自由時報 2009/10/15
〔記者吳岳修/台北報導〕曹姓男子劈腿被抓包,女友要求分手,曹嫌心有不甘拿著偷拍的兩人性愛光碟,威脅不上床就要公開影片,被害人被迫與曹嫌多次發生性行為,身心嚴重受創報警逮人,檢察官昨依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。
檢方調查,33歲的曹某家境優渥,平時無固定工作,8年前與女友認識交往,女友在台北市某科學園區任職,長相秀麗、身材修長,出庭應訊時令檢察官及法警驚豔。
被害人指控,她與曹嫌交往多年,但曹嫌經常劈腿,今年1月間又外遇,令她心碎決定分手,未料曹嫌在2月初時打電話約她談判分手事宜,她依約到曹嫌住處後,赫然發現電腦螢幕上竟播放著她與曹嫌的性愛畫面。
逼女友繼續上床
被害人指稱,過去兩人交往時,曹嫌以筆記型電腦內建攝影機偷拍性愛畫面,她對此渾然不知,曹嫌以此要脅她必須與其發生性關係,否則就要把影片公開,她心生畏懼只得與曹嫌上床,事後她覺得羞愧難過,數天後向警方報案。
檢方表示,就在警方展開偵查之際,曹嫌每隔數天即手機傳送簡訊、SKYPE等,屢屢威脅被害人必須再與其發生性行為,甚至用MSN傳送裸照截圖給被害人,警方逮捕曹嫌後,曹嫌還辯稱性愛光碟是雙方同意才拍攝的。檢察官當場痛斥曹嫌行徑惡劣,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將曹嫌提起公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