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情侶共有房屋 分手後 房貸難解

中廣新聞網 2009/09/17

情侶或夫妻共同買房子,房屋所有權一人一半,多數銀行的房貸,申貸人必須和產權一致,變成兩人共同申辦房貸。銀行指出,有些情侶分手、或者夫妻離婚,變成單一一方繳不出全額房貸,雖然另一方有繳,但銀行送件到法拍市場,仍然是拍賣整個房屋,而不是只拍二分之一產權。銀行建議,繳款過程最好留下証據,雖然房屋還是會被法拍,但繳錢的一方可以對沒繳的一方提出民事主張。(張雅惠報導)

情侶談戀愛濃情蜜意,共同出資買了房子,房屋產權一人一半,看起來,誰也沒占誰的便宜!不過,一旦交惡分手,一方想退出,除非賣房子,否則後續問題麻煩不少。

多數銀行的房貸申辦人必須和房屋所有權人一致,如果產權是兩人共有,房貸也要兩人合辦,變成一人貸一半;還房貸的時候,由兩人各自的戶頭,匯到銀行的指定匯款帳號。

銀行指出,有些情侶,甚至夫妻離婚,會碰到原本共同貸款的兩個人,一方不想再繳房貸,剩下的一方財力不夠又無法負擔,於是房貸變成逾放款,房屋甚至流到法拍市場。這類情況,銀行會建議房貸戶直接賣掉房子,如果賣不掉,或者一方不想賣,銀行的債權是整體的,到了法拍,是拍一整個產權,有繳錢的一方還是莫可奈何。

銀行建議,繳錢的過程最好留下記錄或資料,雖然無法改變法拍的命運,但至少可以跟法院提出其他的債權債務聲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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