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:倫敦已成離婚之都 女性撈錢捷徑

法新社 2009/09/16

(法新社倫敦15日電) 一名英國頂尖律師今天表示,倫敦已經成為歐洲「離婚之都」。這裡的名人及足球員的妻子認為,經歷幾年短暫婚姻後,就可以從離婚中大撈一筆。

但是律師標準委員會(Bar Standards Board)的主席迪奇男爵夫人(Baroness Ruth Deech)認為,這種潮流只考慮到大人沒考慮到小孩,且會向女性傳達錯誤訊息。律師標準委員會志於提升律師執業的水平。

最近倫敦有數個離婚案受到高度關注,包括披頭四(Beatles)的傳奇人物保羅麥卡尼(Paul McCartney)及他妻子米爾茲(Heather Mills)。結果米爾茲從麥卡尼4億英鎊的財產中帶走了2430萬英鎊(約4000萬美金、2750萬歐元)。

迪奇告訴英國廣播公司電台(BBC radio):「此刻,我們得到的訊息是混淆的。一方面,我們被告知女性應該在頂尖行業裡佔一半的席次,而且有和男性一樣多的收入。但是回到法庭上,你會發現一個沒甚麼特殊條件的婦女,只要嫁給一個名人或甚麼的,維持一段短期婚姻,就可以帶走好幾百萬。」

她說:「這傳達出的訊息是:去嫁給足球選手,去嫁給銀行家,撐個幾年,然後妳就可以保證高生活水平,女人就像被眷養似的。」

頂尖律師普萊特(Vanessa Lloyd Platt)替這些牽扯到富有配偶離婚案的處理方式辯護。她告訴英國廣播公司電台:「女人必須放棄事業來照顧小孩,所以她們必須獲得適當補償。」

她表示每個案例都不同,長期婚姻和短期婚姻也有分別,但她認為法官應該以50/50比例原則作為分配基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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