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生4千金 趕妻小出門

自由時報 2009/09/09

沒生兒子 辱罵毆打

〔記者楊國文、黃立翔/綜合報導〕21年前,楊姓男子不滿陳姓妻子連生4女兒,不但毆妻,還將妻女趕出家門,換門鎖不讓她們回家,妻子直到女兒長大,去年才訴請離婚,高等法院昨天判准;全案還可上訴。

合議庭認為,楊某毆妻,還狠心將年幼女兒趕出家門,加上兩造分居20年,已構成民法無法維持婚姻的事由判離,楊某昨天一整天不在家,無法得知其看法。

一名老鄰居說,楊某至今未再娶,以前他家和楊家兩家人常出去烤肉,20多年前有一天,楊某妻子跟小孩突然都不見人影,他好奇詢問,楊某僅說都出去了,他也不敢多問。

一名法官搖頭,這樣狠心的丈夫、爸爸,他任職20多年來第一次遇到。陳婦律師陳隆表示,陳婦辛苦撫養4名女兒,女兒如今都已成年,也站在媽媽這一邊,陳婦顧及夫妻之情,只希望法院准許離婚,不願告楊某遺棄。

換門鎖 不讓她們回家

陳婦說,民國64年她和楊某結婚,因楊某傳宗接代觀念濃厚,一再要求「最好給我生兒子」,但婚後她一連生下「四千金」,楊某動輒辱罵她,還毆打她。

77年間,楊某藉口妻子「生不出男孩」,將她和4名當時僅讀小二至國一的女兒趕出家門,並更換門鎖,讓她們進不了門。

本案當初開庭時,楊某辯解「我沒那麼狠心」,是妻子帶著3名女兒離家,他休假都會去探視並發零用錢,長女則和他同住到84年,成年後才搬出去;至於門鎖,是在長女成年後,因鐵門壞掉才換鎖。

遺棄21年 妻訴離獲准

高院合議庭傳訊女兒作證,如今已30多歲的大女兒證稱,父母一直吵架,某天爸爸叫她們4姊妹明天放學不用回家了,結果第二天門鎖就被換掉,回不了家,從那時起,就和媽媽、外公外婆同住。

合議庭詢問大女兒為何後來回去和父親同住,她說,因為要將國三念完,國中畢業後,就搬去和媽媽住,幫忙賺錢養家。

楊家二、三女兒說「爸爸說生女兒沒有用」,媽媽也常遭父親毆打。二女兒還說,與媽媽同住後,只見過父親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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