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信業者 蒐證、跟監須合法

民視新聞網 2009-06-12

台中縣議員王加佳請徵信業者跟監丈夫,爆出砍人等爭議,其實,合法徵信業者在搜證過程中,不但不能使用暴力,搜證器材也不可採用隱藏式攝影機,跟監的動作得在公開的場所進行,合法的徵信業者是如何進行跟監搜證的,請看以下的報導。徵信業者接獲委託,為了降低被跟監男性的心防,派出美女偵探,除了這輛轎車,還出動了兩部摩托車,交相掩護,DV攝影機是搜證必要配備,拍攝有技巧,像這種親密的畫面,就是男子可能出軌的證據。

在台北市進行跟蹤,特別是車多或在小巷子裡,就得靠無線電通知摩托車支援,被跟監車輛甩得開轎車,逃不了摩托車,進了汽車旅館被當場搜證。

徵信業者只能在公共場所作業,提供旅館房號給委託者會同警察抓姦,過程中得嚴守法律分際,收費也有一定的準則,合法業者堅持不用窺視器材,更不可能使用暴力,只有合法取得的證物才能成為訴訟中有利、有效的證據。(民視新聞童仲彥蔡枘埏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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