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懷孕,他尋歡 妻獲准休夫

【聯合報╱記者呂開瑞╱桃園報導】 2009.06.04

葉姓工人在妻子懷孕後,對太太說「你無法滿足我」而外遇,在妻子坐月子期間還帶情婦回家親熱,丈母娘在家也不避諱,妻子坐完月子休夫,岳母作證「女婿太超過」,法官判准離婚,女嬰監護權也歸媽媽。

桃園地院調查,葉姓男子(30歲)在機械廠當工人,和吳姓幼稚園老師結婚二年多,妻子去年三月懷孕。據吳姓女老師向法院指出,懷孕後,因有害喜現象,不方便盡妻子義務,丈夫對她說「我有生理需求,你懷孕無法滿足我」而外出尋歡,經常不回家。

吳女向法院指出,去年底的懷孕末期到今年二月坐月子期間,丈夫帶一名女子返家,騙她說是租屋女房客,卻常進入這名女子房間親熱,無視她在家坐月子,女子毫不避諱的叫床,連她都聽得到,母親來家中幫忙,丈夫也當岳母不存在,照常和情婦做愛。

吳姓女老師無法忍受丈夫的胡作非為,坐完月子就向法院訴請休夫,葉姓男子否認外遇,說妻子指控不實,他工作不穩定,不願離婚。

吳姓女老師說「這種丈夫寧可不要,否則一輩子痛苦」,法官傳葉姓男子的丈母娘作證。60歲的岳母說「女婿太超過,帶不三不四女人回來」、「我看到他們在房裡亂搞,女婿看到我,理都不理,女的還亂叫,不要臉」。

法官採信吳姓女老師和葉的岳母說法,認定葉姓男子違背婚姻忠誠,還「極度不尊重妻子和岳母」,判准離婚,且以不適合照顧女嬰,剝奪他的監護權。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