遭夫毆50次 忍了30年才求助
自由時報 2009/05/07
〔記者黃淑莉/斗六報導〕一名50多歲婦人日前被前夫用棍棒毆打成傷,逃到警察局求救,令社工員驚訝是,婦人自述被家暴超過50次,時間長達2、30年;雲萱婦幼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王招萍指出,被家暴50多次才求助,可能是國內家暴求助個案最高紀錄。
該婦人多年前即與加害人離婚,加害人有賭博、酗酒惡習,後來生活陷入困境,竟跑到婦人住處賴著不走,婦人心軟讓加害人同住,沒想到又開始暴力噩夢。
今年3月加害人拿棍棒追打,致使婦人臉部受傷,逃到派出所報案,據了解,2、30年來婦人已被家暴超過50次;雲萱基金會執行長王招萍指出,依英國犯罪調查,英國被家暴婦女平均被毆打35次才求救,且婦女求援前,平均已育有2至3個孩子,有過半的女性受虐至少3年,甚至有第一胎懷孕期開始到40年不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