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罵討客兄 妻訴離判准


自由時報 2009/04/28
〔記者林良哲/台中報導〕台中縣的江姓男子經常大罵妻子「討客兄」,妻子無法忍受而與江某分居,並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,法官審理之後,認為江某的言行已傷害其妻子的情感,達到不堪同居之虐待,判處2人離婚。

判決書指出,江姓男子與許姓女子結婚之後生下1子,原本2人感情甚篤,但江某經常怒罵妻子,尤其是以台語指責妻子「討客兄」,意指其有發生婚外情,令妻子無法忍受,加上江某又積欠大筆債務,不但無法負擔家計且經常有人上門討債,許女在5年前即與江某分居。

由於2人婚姻已亮起紅燈,近來許女又聽聞丈夫結交了兒子同學的姑姑為女友,就到法院訴請離婚,法官審理時,江某否認曾經辱罵妻子,更沒有在外面結交女友,但他的兒子到庭作證,指出父親的確和同學的姑姑發生不正常關係,且經常怒罵母親「討客兄」等語。

法官認為,並無直接證據證明江某曾發生婚外情,但他多年來經常怒斥妻子「討客兄」,已侵害其人格尊嚴,且因江某積欠債務使得夫妻已分居多年,嚴重影響其婚姻生活,因此判處2人離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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