偷拍裸照 逼當10年性奴

自由時報 2009/04/29

〔記者吳岳修/台北報導〕年逾5旬的謝姓已婚男子,10年前與18歲女子婚外情,女子不久後與男友論及婚嫁,謝某竟偷拍裸照要脅繼續維持性關係,女子受辱時間長達10年,日前鼓起勇氣報警逮捕謝嫌,士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嫌將謝嫌提起公訴,並求處重刑。

令女子痛上加痛的是,謝妻直到警方登門逮人,才發現丈夫惡行,卻堅持對女子提出妨害家庭告訴,士林檢察官彭康凡則以10年前雙方婚外情部分,已逾追訴期而不起訴,10年內雙方性行為則屬被害人遭強逼威脅為由另為不起訴。

這起婚外情變性侵案,發生在87年間,當時41歲的謝某已婚,事業有成,吸引甫出社會的18歲被害人,意外譜出一段不倫戀曲。

被害人不久後與男友論及婚嫁,有意結束與謝嫌的不倫戀,但謝嫌心有不甘,趁一次與被害人性行為睡著時,偷拍其裸照,要脅女子繼續維持肉體關係,被害人直到去年才鼓起勇氣報警,檢察官認為謝嫌毫無悔意,依強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訴,並請求法官從重量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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