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靜瑩控竊聽 陳威陶喊冤
【聯合報╱記者熊迺祺╱台北報導】 2009.04.17
藝人王靜瑩指控丈夫陳威陶在她車上安裝竊聽器涉嫌妨害秘密,台北地檢署昨天開庭;陳威陶在庭上喊冤,指該裝置是防盜器,因防盜系統發簡訊到他的手機,他便回撥檢查,絕非竊聽。
王靜瑩指車上裝了竊聽器,經檢警鑑定是防盜器。但該設備配有一組電話號碼,一旦有遭侵入等異常跡象,會主動以簡訊通知車主,車主回撥防盜器的電話號碼,即可聽到車內聲音,檢視有無異狀。這輛車子,曾經是陳威陶、王靜瑩共用,防盜器是司機裝的。
去年十月,王靜瑩發現她的車子發出怪響,認為車子被裝竊聽器,向北市中山分局報案。
王靜瑩說,她在車上和一些友人的談話內容,陳威陶都知悉,因此懷疑竊聽器是陳威陶為掌握她行蹤及私密通話所為。
警方調查後,將全案函送台北地檢署,檢察官昨天下午傳訊分居中的王靜瑩及陳威陶,兩人都到庭;但是,曾與王靜瑩在車上談話的相關證人都傳喚未到,庭訊十多分鐘即結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