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外配爭祖產 男自首假結婚
【聯合報╱記者何烱榮╱北斗報導】 2009.04.08
台南市安南區57歲黃姓男子最近繼承一塊土地,擔心泰籍假老婆來分祖產,昨天向彰化縣北斗警方自首,聲稱19年前當人頭老公,跟1名泰籍女子假結婚,協助她來台打工。警方調查後,將他和兩名仲介業者、泰籍女子函送法辦。
法界人士指出,黃姓男子所言若屬實,是觸犯刑法第214條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」的偽造文書罪,刑責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。但法律追溯期限是10年,再加四分之一停止期,即12年6個月,黃姓男子應可逃過一劫。
黃姓男子表示,他從小行動不便,領有身心障礙手冊,一直沒結婚,也找不到工作,民國79月6間,台南市婚姻仲介業者陳良珠(55歲)、顏慶祥(56歲)找上他,開出每個月給他生活費3000元的條件,他答應當人頭,跟他們到泰國辦理假結婚,協助泰籍女子湯雅撥翁(56歲)來台打工。
黃姓男子說,沒想到對方給他生活費,只給6年,後來就不給了,也避不見面;最近,他家分產,他繼承到一塊土地,擔心有一天這名假老婆要求分產或繼承,他向台南地方法院提出離婚訴訟,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。
黃姓男子指出,因法院屢傳湯雅撥翁不到,官司尚未了結,日前他得知湯雅撥翁在餐廳打工,被北斗警察分局的田尾分駐所查獲後移送法辦,她被收容在移民署彰化專勤隊,才趕到北斗向警方自首。
警方調查,湯雅撥翁確實跟黃姓男子在台南市南區戶政事務所辦妥結婚登記,曾在彰化縣福興工業區附近開泰國餐廳,最近轉到台中縣沙鹿鎮一家泰國餐廳打工被查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