訴訟離婚程序簡化 離婚律師沒得賺

NOW news 2009/04/02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以後訴訟離婚的夫妻,經過法院調解和解後,離婚就成立,對專辦夫妻訴訟離婚的律師來說,打一次離婚官司5到7萬元,如果新法一實施,這個費用可能賺不到了。

報紙上的分類廣告,處處可以看到打離婚官司的小框框,同樣離婚官司的廣告,在網路上寫的更清楚,事務所直接標明他們專辦離婚官司,律師也是專精離婚訴訟24小時服務,就怕漏了想離婚的怨偶。

不過尋求訴訟離婚的夫妻,在民法修訂後,可能可以跳過聘請律師這一步驟,直接向法院申請調解,這樣的做法,對專辦離婚律師來說有沒有影響,看法兩極。

一般來說打離婚官司,事務所的律師收費標準,一件案子5萬到7萬元不等,視案情的複雜度再往上加總,少了律師辯護,當事人樂得省下律師費,不過專打離婚官司的律師可能真的虧大了!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羅欣怡、楊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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