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暴漢性侵2少年 判刑13年
【聯合報╱記者熊迺群╱台中報導】 2009.03.31
台中縣莊姓男子去年陸續從網路聊天室認識2名國高中生,他先性侵高中生,還要求對方擦掉口中精液企圖滅證,事後他又趁基測的考試空檔,強押另名國中生到廁所口交及性侵,台中地方法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13年徒刑。
28的莊姓男子過去有多次毆打阿公、阿嬤的紀錄,只要老人家不給零用錢,他就把對方當沙包毆打,即使阿嬤生病住院,他還帶人到病床旁索討零用錢,直到被警方依違反保護令送辦,他一度在阿嬤過世時,牽著阿嬤的手低頭懺悔,表示會改過,不料,過沒兩天,他又轉向阿公施暴要錢,拿不到錢,就故意發動機車,以排氣煙燻騷擾,揚言放火燒老厝。
當時他阿公曾告訴警方:「希望這個逆孫趕緊去關,否則我的老命早晚會被殺了。」
去年間,莊姓男子深夜邀16歲的高中生外出,再冒充員警揚言要把少年深夜在外遊蕩的行為告知家人,強押少年到租屋處強迫口交、性侵,事後拿衛生紙要少年擦掉嘴巴內精液,企圖湮滅證據。
2個月後,他又到高中基測考場,強押另一名國中生到考場廁所強迫口交。
少年無力反抗,莊還一度亮出鋁棒恫嚇少年,強迫利用中午考試空檔到旅館,並趁少年盥洗後再次性侵。
莊姓男子否認性侵兩名少年,法官根據被害人的指證,及在處與旅管查扣相關跡證,認定他狡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