劈腿餘生記
自由時報 2009/03/24 文/喬思琳
麥金是我認識的歐洲記者,在匹茲堡和他短暫的邂逅,我們在公園漫步,兩人東聊西聊,談到他的過去,原來這位年近30的大男孩,在一年前和交往4年的同居女友分手,原因是他發現女友劈腿,外遇的對像還是他的朋友,女友說變就變,馬上搬出去,投入新戀人的懷裏。
這對麥金來說,簡直是雙重打擊,想到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,他幽幽的說道:「當時我真的好痛苦,無法接受這個殘酷的事實,眼淚往肚子裏面吞,每天一起來就開始渴酒,喝到醉得不醒人事,麻痺自己。」
就這樣過著4個月行屍走肉搬的生活,有一天他突然想通了,把家中的酒通通丟掉,開始奮發圖強,從情變的傷痛中走出來。「妳知道嗎?我好像到地獄中走一遭,可是我熬過來了,我選擇原諒前女友,她會離開我,不是因為我不好,而是我們真的不適合。她現在還和他在一起,我們偶爾保持聯絡,我也偶爾和別的女人約會。」
我看著他,突然為他覺得心疼,這麼善良可愛的人,竟然被一個他深愛的人如此傷害,話說回來,大部份劈腿的人,真的都不是有意要傷害深愛他們的另一半,只不過當他們沉醉在新戀情的喜悅,陷入感情的泥沼之中時,常會忘記另一半如果發現事實的真相時,會遭到威力強大無比的傷害,不幸的是,有的人會被擊垮,一輩子活在憎恨中。和這些人比起來,麥金算是幸運的,因為他想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