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拍裸照想分手 男友威脅po網

自由時報 2009/03/14

〔記者彭健禮/苗栗報導〕就讀苗栗縣某大學20歲陳姓女學生,在網路聊天室認識21歲男友丁郁翰,2人於2月14日情人節發生性關係,但過程中丁某強行用手機拍下陳女裸照,引起陳女反感,欲與丁某分手,丁某傳簡訊要脅陳女,陳女報警處理;警訊後,將丁某依妨害自由、恐嚇罪嫌移送。

警方調查,國中肄業、在宜蘭縣擔任鐵工的丁郁翰,4個月前透過網路聊天室搭上在苗栗念大學的陳女。2月14日,丁郁翰和陳女在北縣某家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;過程中丁某用手機強行拍下陳女8張裸照、4段影片,並儲存手機記憶卡內。

陳女之後萌生分手之意,12日上午傳簡訊給丁某表示要分手,但丁某威脅陳女,若要分手,他會把陳女裸照上網公布並告訴陳女家屬;丁某並從宜蘭趕赴苗栗找陳女談判。

12日晚間9點多,陳女在友人陪同下赴約,但談判過程中,丁某不僅情緒激動,更拉住陳女的手,不肯放行,陳女友人見狀趕緊通報警方,將丁某帶回。

丁某辯稱,他是經「勸說」且陳女同意下才拍下陳女裸照,留作紀念。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