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有性快感 女子婚後3年要求離婚
NOW NEWS 2009/03/04 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什麼是性快感呢?性快感是一種個人獨特的感受,把夫妻性生活過程中的任何表現說成是快感的表現都未嘗不可,可是若要說這種「快感」已達到了性滿足,已經是美好成功的性生活,或者說性生活就是要達到這種快感,未免有些失之偏頗。
方姓女子在結婚後的第3年向丈夫提出了離婚,分手的理由竟然是,我從來沒有真正地激動過,沒有那種如癡如醉的甜蜜感覺。丈夫如墜霧裏雲裏,他實在弄不懂,在性生活過程中妻子的面紅耳赤和輕微的呻吟,難道不說明她獲得了愉悅嗎?
方女承認自己在性生活中盡量想滿足丈夫,於是偽裝快感,在丈夫的激動和滿足當中自己也有一定的愉悅,可是,每次性生活之後她都很平靜,甚至沒有什麼回味,而且潛意識裏希望這種事最好不要再發生。
方女的案例,也許是現代離婚現象中比較特殊的個案,但它使我們可以更清晰地正視復雜的性心理狀況。方女的「性快感」並不真實,真實的快感已被報答、安慰、體貼、義務等意念所淹沒。
性快感的指標很復雜、很內在。這是一個人內心的感受,並且要靠自己在事後,在長期的檢驗中去承認去認可的。性快感可以說有兩種,一種是甜蜜的、身心完全融合在一起的持久的快感;一種是外在的、短暫的,僅限於生理或器官感受的快感。
這兩種快感有一個重要的區別,那就是在達到性高潮的前前後後的感受。性交前或達到性高潮之前,你是嚮往的、迫切的、充滿熱情的、心甘情願的,還是冷淡的、無奈的、含有雜念或其他意圖的。在性交或達到性高潮之後,你是滿足的、舒暢的、回味的,精神上沒有負擔而感到輕松愉快的;還是悔恨的、淡漠的、厭煩的,精神上更加空虛或壓抑的。
皮膚和肉體受到外界刺激而產生的單純的肉體感覺,比如疼、酸、麻、癢……都會在心理上有一定反映。當然,如果硬要把性刺激引起的感覺單純地抽象出來,完全排除心理層面的反映和折射,那麼也可以,但能用一個「快感」來概括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