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還糾纏 出法院刺前妻
【聯合報╱記者何祥裕╱台北縣報導】 2009.03.03
郭姓男子與太太離婚後仍不斷糾纏並恐嚇岳家,還逼前妻拍裸照。今年一月他因裸照案出庭後,竟持刀砍殺前妻,還追到醫院。板橋地檢署昨天將郭姓男子起訴,並具體求刑十年。
「這個男人實在太可惡了!」承辦檢察官氣憤地說,郭姓男子前妻一家怕郭怕得要死,前岳父曾寫信給檢察官控訴郭的惡行。
據調查,卅四歲的郭姓男子與劉姓妻子離婚後,雙方因子女教養等問題爭執,去年一月,郭將前妻騙出來後,載往汽車旅館內,持刀強拍裸照。
後來前妻告上法院,郭被依強制罪起訴,今年一月廿二日法院開庭時,雙方當庭以七十萬元和解,未料兩人開車離開法院時,郭問前妻有沒有交男朋友,前妻說「有」,郭竟拿出水果刀朝她左胸猛刺。
郭再刺第二刀時,前妻奪刀逃走,搭計程車就醫時,還不忘通知妹妹「你們趕快逃,他要來殺你們了」,郭追殺到醫院,幸被警衛制伏。